我不應該接起這通電話的,畢竟它打擾本人和張東健邂逅在秋天楓紅下、手牽著手漫步的好夢。
但該死的,我還是接了,臣服在就像只要接近十二點肚子就會嘰哩咕嚕叫的慣性之下。
人類,是慣性的動物。
「喂?」
「妳睡了嗎?」電話那頭是熟悉的男人嗓音。
「一分鐘前是。」
「啊!那我就不吵妳了,再––」
「說吧,我反正我也睡不著,有什麼事嗎?」
「沒有啦,只是好久沒跟妳聊天了,有點問題想跟妳談談……」
「什麼問題?」
「就是……」電話那頭的遲疑不超過三十秒。「記得我曾經說過的那個女孩子嗎?就是對我有意思的那個?」
我哪知道!你之前說的起碼有四、五個,我哪知道你指的是哪個!雖然心裡這樣想,嘴上仍說:「我知道。」
反正對你有好感的女孩多如過江之鯽,因為大致上你的確算得上是個對女人不錯的男人,不信「君子遠庖廚」那一套能煮得一手好菜、相信女人是用來疼不是用來打的、認為男人應該保護女人……點點點……
「其實我對她也很有好感,挺喜歡她的,她是個勤快肯作事不怕苦的女孩子,也很會為別人著想,個性也不錯,對我也很好……」
行了,我知道她溫柔婉約、勤儉持家、秀外慧中……啦啦啦啦……這些話老兄你已經說過上百遍了,在之前的通話裡––
所以,我是千篇一律的答案––
「喜歡就去追啊,她對你有好感,你對她也有好感,為什麼不追?」
「……我怕愛……」他遲疑地開口說出耳熟得快爛掉的答案。「我現在什麼都沒有,萬一和她交往反而讓她過苦日子怎麼辦……」
真奇怪,重覆不下五六遍的對話他怎麼一點都不覺得熟悉?
「……而且我怕我對她的好感只不過是基於現在我的壓力太大、希望有人能夠分擔的情況下才有的,想留她在身邊有個心靈上的發洩對象,不是真的喜歡她,如果是這樣,對她太不公平妳說對不對?」
「你是因為這樣才喜歡她的嗎?」
「我不知道,就是因為想不透才打電話給妳,想跟妳聊聊,也許我就會想通。」
那早在一個月前你就會想通了,老兄。
「你認為問題的癥點在哪裡?是喜不喜歡她還是想不想追她?」
「我喜歡她也想追她,可是我不確定我是不是真心地喜歡她,所以不敢追她,我怕只是一時之間需要有個人在我身邊,如果是這樣,我追她反而會害了她;妳知道我的個性,一旦我有成就,可能會覺得她不適合我,到時候也許會分手,這樣就會害了她,我不想她受到傷害……」
漂亮!老兄,你的答案和上回的相似度達百分之九十!
「這只是你單方面的想法,也許人家並不這麼想啊。」我說。「而且明知道對方喜歡你,又曖昧不明地對待她,沒給人家一個肯定的交代,你以為這樣就不會絆住對方?也許人家會一直等你啊。」
「應該不會吧?」
「都是你在說,你怎麼知道人家會不會?」
「那妳認為我應該怎麼做?」
「愛情必須去碰才會知道結果,一昧閃躲克制去追求她的念頭只會讓這個問題一而再再而三困擾你,你乾脆去追,追到之後好好去談場戀愛,至於結果~~用不著想那麼多,反正不到最後誰也不知道結果會是什麼嘛,害怕將來會傷害到對方是一種體貼沒錯,但是讓對方懸著一顆心得不到確定的回應也算不上好;不如給彼此一個機會試試。」
「那妳是覺得我應該和她交往了?」
「感情的事只有當事人才能決定,就看你怎麼想囉。」狐狸似的狡猾回答,把責任撇得一乾二淨。
「是嗎……」他頓了好一會,終於壯士斷腕:「我知道了,跟妳聊過之後我覺得好多了,妳真是我的心理諮詢師。」
「那你決定要接受她還是不?」
「……再看看吧,我現在只想專心在我的工作上努力,我希望將來能有成就,不會讓我的老婆受苦……(嘰哩呱啦點點點……)」
老兄,那我之前的一大缸論調是倒給誰聽的啊!對於這樣的答案,我心裡無法克制上演《咆哮山莊》雷電交加的那一幕,但僅止於在心裡。
他是個難得的朋友,在某種程度上我欣賞他,我指的是某種程度上。
嘰哩呱啦間,四十分鐘轉眼過,半夜一點多……
「啊,我這樣會不會吵到妳?」
在我接起電話後一個小時又十一分鐘二十五秒的現在才問這個問題?
「不會啦。」因為早在一個小時又十一分鐘二十五秒前你就吵到我了,唉……
「妳會不會覺得是我想太多?」
「是想太多,不過像你這樣會想這麼多的男人也實在太少,多想點總比什麼都不想的男人要好得多。」
這是真心話,男人對於感情從來不想太多,剛硬如石的腦子不容許裝下太多羅曼蒂克的軟豆腐,就算真有羅曼蒂克的細胞,高傲的自尊也不容許自己常掛在嘴邊,徐志摩是個例外,最後死在趕赴教書的死亡飛機上,爆破成天空中的灰燼。
羅曼蒂克的男人不長命。
「為什麼?」他好奇地問,已經忘記一個月前我給的答案。
只好再repeat一遍。「因為你是個好男人。」
「嘿嘿……呵呵……」熟悉的反應,我可以想見電話那頭的他搔著頭一臉不好意思又得意的模樣。
「妳真的這麼認為?」
「……嗯。」在某種程度上。我藏住後半段。
「那……就這樣了,跟妳談過之後心情好多了,我們明天公司見了,晚安。」
「晚安。」
咚一聲,耳邊只剩嘟嘟的斷訊聲。
放下話筒,我盯著電話,想像電話那端的男人躺回他房間那張柔軟大床,拉起溫暖的棉被蓋住全身,帶著一臉滿足笑意酣然入眠的畫面。
不知怎的,心裡,直冒火。
睡夢中被吵醒就會精神抖擻是我可悲的慣性。
所以現在,我精神抖擻。
睡蟲,已經開著保時捷跑車以每小時一百八十公里的速度離我遠去。
回頭看時鐘––很好,兩點零一分。
要命!離天亮還有將近四個小時!
而我上下眼瞼卻像七夕過後的牛郎織女星一樣,隔著銀河遙遙相對說什麼都沒辦法合在一起。
注定一夜無眠。
噢,去他的好男人!
好男人是不會打擾一個女人最重要的美容覺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