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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要討厭一個人很容易,只要和他(她)同居一段時間。」剛和同居男友分手的女人用這句話起了頭,閃動紅星的香煙飄著薄霧,朦朧女人勾唇輕輕一笑的自在神情。

然後,女人接著像感嘆又像在說跟自己無關的故事似地開口——

剛開始的時候,彼此都愛上對方在自己眼裡看得見的美好,所以互相吸引,決定交往。

交往的過程中,男人女人各自努力表現自己最美好的一面,希望對方能一直——不,是更喜歡自己。

終於,喜歡變成了愛,確定了對方是自己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存在,篤定地告訴自己,眼前的人就是你(妳)生命拼圖中的最後一塊;擁有它,自己的生命就會得到絕對的完整。

於是,迫不及待地相約同住一個屋簷下,希望日日夜夜看得到心愛的人就在觸手可及之處,希望夜裡能相擁,分享彼此的體溫、沐浴後一樣的香皂味。

同居的日子一開始是那麼的美好,從白天到夜晚,見面的時間比不見面的時間多,一切看起來是那麼的幸福,心想將來也會這麼一直過下去。

一陣子過後,驚訝地發現到對方生活上的小毛病。

原來她不是善於整理家務的好女人,原來他上廁所習慣不沖水!

天啊!只要開始發現小毛病,就像一滴墨水掉進一杯水裡,逐漸擴大、再擴大,最後染黑一整杯。

你(妳)很難不去注意他其它在同居以前不曾見過也不知道的缺點,很難不去挑剔他(她)同居前後的表現不一。

漸漸的,摩擦愈來愈多,衝突愈來愈大,冷戰的次數更多了。

然後,他躲著妳,妳避著他,不見面的時間比見面的時間多。

走到了最後,決定分手,出於雙方意志自由決定,沒有人覺得勉強、沒有人傷心。

反而是,繼續同居對他們來說才叫勉強、才讓人傷心。

怎麼會這樣?我忍不住問。

女人把煙捻熄在煙灰缸,輕聳肩頭,淡淡地說了句:

「沒什麼,只是因為相處久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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